最新解答!二手房商贷转组合贷!符合条件可按首房首贷计算!最高贷50万!
无锡官网问答如下:
问:我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85平,纯商贷,我现在想转组合贷,是否可以认定为首房首贷呢?可以不看缴存金额直接贷到50万吗?我是单身,未婚。
答: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认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房”是指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不动产管理部门(包括江阴、宜兴)登记的住房;“贷”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审批时认定职工家庭名下的住房情况是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的数据为准的,若经查询您需要转贷的房屋是您名下的唯一房屋,并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认定为首房首贷。您本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可贷50万元。将缴存年限分为未满24个月、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三个档次,对应的贷款额度分别为最高贷款额度的50%、最高贷款额度的70%、最高贷款额度。
建议您关注“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账户-贷款试算-贷款试算”可以进行初步试算,但最终贷款额度以公积金中心贷款柜面审核为准。您也可以通过“政策资讯-办事指南-贷款类”了解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发放对象、贷款额度、办理材料等。如果仍有疑问,欢迎拨打0510-12329公积金热线,按3可以转人工服务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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